中国RoHS限用物质增至10项需要注意什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4】1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了109项国家标准和4项国家标准修改单。中国RoHS配套的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发布,修改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修改单的发布为支撑工信部关于深化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RoHS)管控工作总体部署及推进行业RoHS管控水平整体提升奠定了标准化基础。同时也保障了我国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管控要求与世界接轨,促进我国电子制造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
1.新增限制物质:
正式增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包括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2.测试方法更新:
将原有的测试方法标准GB/T26125-2011更新为GB/T39560系列标准,以适应新的限制物质的测试需求。
3.六价铬判定规则调整:
按照GB/T39560.701中的规定方法,判定结果为六价铬。
随着修改单正式发布,我国RoHS限制物质要求如下:
a)铅(Pb):≤0.1%;
b)汞(Hg): ≤0.1%;
c)镉(Cd):≤0.01%
d)六价铬 (Cr(VI)):≤0.1%;
e)多溴联苯 (PBB):≤0.1%;
f)多溴二苯醚(PBDE):≤0.1%;
g)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0.1%;
h)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0.1%;
i)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01%
j)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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