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1日,CPSC投票通过自愿性标准 ANSI/UL 4200A-2023(包含纽扣电池或含有纽扣电池的产品安全标准)作为包含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消费品的强制性消费品安全规则,将编入16 CFR 1263。(玩具除外) 。
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
里斯法要求CPSC 颁布消费品安全标准,以消除或充分降低6岁或以下儿童在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或误用情况下因摄入纽扣或纽扣电池而受伤的风险。
预处理要求
滥用测试
安全性测试
产品和包装标记要求
说明书要求
里斯定律和16CFR part 1263 的范围很广,包括投放到美国市场的带有可拆卸和不可拆卸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消费品。这些要求影响使用此类电池的任何一般用途或儿童产品,包括直径超过高度的单芯电池,或 CPSC 认定存在摄入风险的任何其他电池(专业或商业用途的玩具和产品不受此限制)。产品类别包括消费电子产品、信息技术设备、音频和视频、耐用品、配件、服装和鞋类。
法规要求
纽扣电池定义:符合 16 CFR part 1263 要求的“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是指直径大于电池高度的单芯电池。(直径≤32mm且直径大于高度的纽扣锂电池消费(家用)产品(但部分终端产品标准中可能有额外的补充要求)。)
该规则将锌空气( zinc-air )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排除在16CFR第1263部分的范围之外。
根据ANSI/UL 4200A-2023,对于包含或设计使用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消费产品的要求如下:
包含可更换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电池盒必须固定,以便需要使用工具或至少两个独立且同时的手部动作才能打开。防止幼儿轻易接触电池。
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盒不得因使用和滥用测试而导致此类电池被接触或释放。
如果可行的话,产品本身必须带有警告。
随附的说明和手册必须包含所有适用的警告。
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包装–里斯定律第 3 节
里斯法第3条要求“任何已出售、要约出售、制造用于销售、在商业中分销或进口到美国,或单独包含在已出售、要出售、制造用于出售的消费品中的任何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使用符合16 CFR § 1700.15(防毒包装标准)要求的包装。
该要求于2023年2月12日后生效。
这些包装要求不适用于2023年2月12日或之前制造或进口的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
根据法规,符合ANSI C18.3M 标记和包装规定的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不受里斯法第3节中特殊包装要求的约束。
里斯定律第3条要求对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进行特殊包装(儿童防护和老年人友好型包装),无论是单独销售还是包含在消费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