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GPSD一般产品安全指令申请要怎么做?GPSD指令是什么?GPSD(General Product Safety Directive)即一般产品安全指令,为了确保消费品的安全,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 EC(GPSD)对消费者投放市场或可能被消费者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所有产品)规定了一般安全要求 提供服务。
安全产品构成的定义本指令第2条第b)款将其定义为:“'安全产品'是指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包括适用期限,投入使用的任何产品,安装和维护要求,不存在任何风险或仅存在与产品使用相容的最低风险,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并且与对安全和健康的高度保护相一致人员,特别考虑到以下几点
1、产品的特性,包括其成分,包装,装配说明以及适用时的安装和维护;
2、其他产品的效果,可合理预见将与其他产品一起发行;
3、产品介绍,标签,任何警告和使用和处置说明以及有关产品的任何其他说明或信息;
4、使用该产品时面临风险的消费者类别,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
该指令适用于非食品类的消费品,包括提供服务的所有产品,但不包括古董或二手产品。
具有自己特定欧盟统一立法的产品,例如电气产品(由低电压指令涵盖2014/35/EU)或化妆品((EC)1223/2009所涵盖)员工在工作场所使用的产品出口欧盟以外的产品古董在使用之前需要修理或修复的产品构成个人交易一部分的产品。
产品如符合欧共体有关安全条款时别认定是安全的,否则,产品应符合它在是市场上销售的成员国的法规,或符合欧盟官方公报公布的欧洲标准化的自愿性国家标准。如都不符合,产品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定:
1.由其他相关欧洲标准转化的自愿性国家标准;
2.产品销售成员国制定的标准;
3.委员会有关产品安全评定指南的建议;
4.相关领域的良好行为规范;
5.技术发展水平;
6.消费者对于安全的期望。
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职责
除了只可向市场投放安全产品这个通用安全要求外,生产商应告知消费者有关所提供产品的危险,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这些危险以及能够追溯危险产品。这些措施包括从市场上撤回产品,对消费者的足够且有效的警告,或从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经销商也有责任提供符合通用安全要求的产品,监控市场上的产品安全,并提供必要的文件确保产品能被追踪。如果生产商或经销商发现产品是危险的,他们一定要通知主管当局,与主管当局进行必要的合作。生产商和经销商向主管当局通告的信息要求在指令附录Ⅰ中给出。对于严重危险产品,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1.能够准确识别问题产品或问题产品批次的信息;
2.问题产品存在危险的完整描述;
3.所有与产品追溯有关的有用信息;
4.为防止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所采取措施的描述。
1、确定产品认证需要的指令和相应的协调/测试标准;
2、评估一致性和测试水平;欧盟公告机构协助和审查技术文件;
3、可以贴上CE标志并签发合格声明;
4、产品已通过认证,可在欧盟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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