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海运鉴定书办理要满足哪些要求?空海运鉴定书是电池和带电池产品进行空运或海运时需提供的一份鉴定报告,申请空海运鉴定书之前,电池和带电池的需要申请一份UN38.3报告和MSDS,有了UN38.3报告和MSDS之后才能去申请空海运鉴定书。
每年的12月31号过期,无论是哪个时候申请的鉴定书,只要过了12月31号,空海运鉴定书就算作废,需要重新申请。
目前各航空公司依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对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单独或与设备一起运输的属可充电型锂电池的手机电池、笔记本电脑电池、对讲机电池、摄像机电池、遥控玩具电池等产品做出了相关的检测规定,其中对含锂电池的产品来说检测的要求为《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38.3款(简称UN38.3测试)。
T.1高度模拟试验
在压力≤11.6kPa,温度20±5℃的条件下。
T.2热测试
在75±2℃和-40±2℃的条件下进行高低温冲击试验,在极限温度中存放时间≥6h,高低温转换时间≤30min,冲击10次,室温(20±5℃)存放24h,试验总时间至少一周
T.3振动试验
15min内从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复对数扫频正弦振动,3h内完成三维方向12次振动;
T.4冲击试验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冲击,每个安装方向进行3次,总共18次;
T.5外短路试验
在55±2℃、外电阻<0.1Ω条件下短路,短路时间持续到电池温度回到55±2℃后1h。
T.6碰撞试验
9.1kg重物自61±2.5cm高处落于放有15.8mm圆棒的电池上,检测电池表面温度。
T.7过充电试验
在2倍的最大连续充电电流和2倍的最大充电电压条件下,对电池过充24h。
T.8强制放电试验
电池串连12V直流电源,以最大放电电流进行强制放电。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
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超过 24个原电池或 12 个电池,
必须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试验, 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4)除非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否则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超过3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