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No1935/2004欧盟食品接触材料认证如何办理?食品在其最终消费之前的生产、加工、储存、准备和服务过程中会与许多材料和物品接触。此类材料和制品包括食品包装和容器、食品加工机械以及厨具和餐具。这些材料称为食品接触材料(FCM)。FCM可由多种材料制成,例如塑料、橡胶、纸张、陶瓷和金属。
为了确保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所有食品接触材料都必须符合关于投放到欧洲市场时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的法规(EC)No1935/2004。
(EC) No 1935/2004 法规提供了统一的欧盟法律框架。它规定了所有食品接触材料 (FCM) 的安全性和惰性的一般原则。
(EC) No 1935/2004 规定的原则要求材料不得:将其成分释放到食品中,其含量对人体健康有害以不可接受的方式改变食物成分、味道和气味。
本框架法规涵盖以下材料和物品:
旨在与食物接触
已经接触过食物
合理预期会与食物接触。
食品接触材料有多种应用,从食品包装到制造机械、传送带到消费厨房用品。
欧洲协调立法涵盖的所有食品接触材料都需要符合性声明(DoC)。
该文件声明材料符合适用法规,提供材料安全性和食品接触兼容性的证明。
要求:该法规为FCM提供了一个总体框架,使其不会损害人类健康或以其他方式改变食品的特性。一般要求:
遵守良好生产规范(GMP)
合规声明
追溯信息
针对限制物质的实验室测试
标签要求:
该法规第15条涵盖了食品接触材料 (FCM) 的标签要求。
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在其 FCM 上充分贴上标签,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这包括以下信息:
公司名称或商号
公司地址或注册办事处
产品标识
制造商还需要提供以下有关投放市场时尚未与食品接触的 FCM 的信息:
“用于食品接触”一词,或材料用途的具体指示,或附录II中提供的FCM符号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适用于与食品接触不明显的物品(例如,叉子或刀不需要)。
塑料材料-塑料法规(EU)10/2011
最全面的欧盟具体措施是关于塑料材料和制品的委员会法规 (EU) No 10/2011。
只有塑料法规 10/2011 附件一中列出的单体、添加剂和其他起始物质才可用于制造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
产品范围:
该法规涵盖以下类型的 FCM:
a.专用塑料 FCM。
b.通过粘合剂或其他方式将塑料多层 FCM 粘合在一起。
c.塑料多层 FCM 印刷或覆盖有涂层。
d.塑料层或涂层形成盖子和密封件中的垫圈。
e.多材料多层 FCM 中的塑料层。
它不包括离子交换树脂、橡胶或有机硅。
授权物质:
该法规制定了制造商可以在其产品中使用的授权物质联合清单。联合清单包括以下类型的物质:
a.单体(或其他起始物质)。
b.添加剂(不包括着色剂)。
c.聚合物生产助剂(不包括溶剂)。
d.由微生物发酵获得的大分子。
塑料法规第16次修正案(委员会法规 (EU) 2023/1442)于2023年7月11日发布。
1、木粉和纤维(FCM 96)和水杨酸(FCM 121)的许可证被撤销,
2、多种邻苯二甲酸盐的转换限制被降低,并引入了新的组限制,
3、物质 FCM 1007 的许可证被延长
4、以下物质 (FCM 1076、1078、1081、1082、1083) 已获得批准。
欧盟要求:欧盟法规 (EC) No 1935/2004(欧盟 FCM 法规)规定了在欧盟销售的所有食品接触材料都需要遵守的一般要求。单独的欧盟立法对与食品接触的特定材料设定了附加要求,例如关于塑料材料的法规 (EU) No 10/2011,或针对陶瓷的指令 84/500/EEC。如果不存在特定的欧盟材料规则,则可能有补充性的成员国的国家立法。
欧盟FCM法规需要与(EC)No 2023/2006 关于良好生产规范 (GMP) 的法规 一起应用,(EC)No 2023/2006要求制造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实施健全且经批准的体系。有特定要求的食品接触材料必须附有合规声明。
塑料材料法规(EU)No 10/2011
关于活性和智能材料的(EC)No 450/2009 法规
关于再生塑料材料的法规(EC) No 282/2008
陶瓷指令 84/500/EEC
再生纤维素薄膜指令 2007/42/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