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指令是新的欧洲CE标志法规。作为一项CE标志指令,ERP指令的要求将与安全法规、电磁兼容、无线电等其他要求一起执行。ERP指令属于CE标志要求,如果投资欧洲市场的产品属于CE范围,应携带CE标志。此外,一些权威的外国认证机构还可以提供ERP标志用于市场推广。能源之星是美国的认证标志,因此不能作为符合欧盟指令的证明。目前唯一能作为符合性证明的标志是欧洲ecolabel。
原来基于EuP指令的IM将同时转换为此指令IM。
欧盟已经推出ERP指令一站式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成功获得ERP指令认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ERP指令与EuP指令对比:
ERP指令与EuP与指令相比,最重要的变化是将原指令与原指令相比。EuP指令中的能耗产品(Energy-using Products)扩展到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扩大了EuP指令的范围。能源相关产品是指在欧盟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时,会影响能源消耗的产品:或其环境性能可以独立评估拟组装在本指令所涵盖的产品上的零件。
与EuP相同,ERP指令不适用于人和货物的运输工具。
除原EuP指令涵盖的能耗产品:简单的机顶盒、电视机、外部电源、无整体镇流器的荧光灯、气体放电灯镇流器、使用此类灯、镇流器的灯、非定向家用灯、定向灯、LED灯具控制器(包括灯具控制器)LED驱动器和电子变压器)、调光器和传感器、电机、家用制冷设备、循环泵,以及其他节能产品,如窗户、绝缘材料或水产品(如淋浴头、水龙头等)。
1.符合性评估:根据ERP指令要求制造商可以在指令中”内部设计控制”(ERP指令附件IV)或“环境管理体系"(ERP指令附件V)选择两种评估模式中的一种进行评估。
2.整理形成技术文档(TDF)制造商必须形成技术文档;技术文档应包括产品最终处置的设计、制造、运行和信息;细节将通过各产品的实施措施明确。
3.发表符合性声明(DoC)基本信息;指示和标准。
4.标贴CE标志协调标准测试--EMC,LVD等;标贴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