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描述了根据FCC第15部分执行DFS测试的合规测量程序,第15部分,U-NII(无许可证-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在5250-5350兆赫和/或5470-5725兆赫频段运行所需的E部分规则。
U-NII网络将使用DFS功能来检测来自雷达系统的信号,并避免与这些系统进行共信道操作。
第6节提供了所需测试波形的参数、成功检测的最小百分比以及用于确定DFS一致性的最低试验次数。
新的要求之一是用于探测新的雷达波形的设备,DFS测试,历史上,FCC需要设备来检测5种雷达类型。新规则要求探测他们指定为1型的第6种雷达类型。以前被指定为1型的波形现在称为0型。见所附表5。
这些规定在2014年6月2日生效,公平竞争委员会确定了一个过渡时期:
根据旧的规定,新设备将在2015年6月1日之前获得批准。
从2016年6月2日起,根据旧规则部分或完全批准的所有设备都不能销售,根据旧规则批准的设备将不允许进行允许的更改,除非它们符合新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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